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藥械產品應急審批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時間:
2020-04-29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我省迅速啟動疫情防控相關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暢通綠色通道,主動靠前服務,加快防疫急需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評審批,為保障疫情防控醫用物資供應發揮了積極作用。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相關工作部署,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應急審批總體情況,為保障疫情防控相關藥械產品質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我省迅速啟動疫情防控相關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暢通綠色通道,主動靠前服務,加快防疫急需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評審批,為保障疫情防控醫用物資供應發揮了積極作用。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相關工作部署,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應急審批總體情況,為保障疫情防控相關藥械產品質量,經研究決定:
一、自2020年4月15日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醫療器械產品審批按照《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服務指南辦理。
二、此前已受理的應急審批產品,繼續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審批。
三、網上申報受理方式不變,繼續暢通審批綠色通道,強化服務舉措,及時辦理審批事項,助力安全有效防控相關藥械快速上市。
上述措施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形勢與防控工作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特此公告。
2020年4月14日
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藥械產品應急審批有關事項的公告
相關下載
推薦新聞
2021-03-31
2021-01-27
2020-09-07
2019-01-21
2018-01-04
2017-12-26
2017-12-26
2017-12-26